不動產經紀人考古題
民法概要105年
1、申論題部分:(50 分)
一、甲乙為多年好友,甲於民國(下同)85 年 1 月 1 日向乙借款 500 萬元,未約定清償期,並於同日以 A 地設定 500 萬元普通抵押權予乙。詎甲於 104 年 10 月 31 日死亡,甲的唯一繼承人丙於 105 年 1 月 20 日為辦理遺產稅申報而調取 A 地土地謄本, 始發現 A 地上有乙之 500 萬元普通抵押權,丙以該借款債權已逾消滅時效,且該抵 押權亦已消滅為由,向乙起訴請求塗銷抵押權。問:丙之起訴有無理由?(25 分)
二、甲為 A 公寓 5 樓之區分所有權人,其將該公寓頂樓搭建鐵皮屋並隔成三間房間使用(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長期以來 A 公寓其他區分所有權人並無反對 意思,今甲將該 5 樓及頂樓鐵皮屋出售予乙。問:甲於 A 公寓頂樓搭建鐵皮屋之使用權源為何?(12 分)甲乙間就該鐵皮屋之買賣契約是否有效?(13 分)
2、測驗題部分:(50 分)
1、B
有關民法的法源,民法第 1 條規定「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民間「洗門風」的習慣,即是該條所稱之「習慣」
(B)此之「習慣」,係專指習慣法而言
(C)憲法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的規定,是該條所稱之法律
(D)條約是規範國家間權利義務之協定,絕非是民法法源之一
2、B
依民法之規定,下列何種非屬法定要式行為?
(A)兩願離婚
(B)買賣契約
(C)所有權移轉
(D)社團章程之訂定
3、B
有關財產權之描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債權是請求權,所以只能約定由特定人請求另一特定人為一定作為,但不能約定不作為
(B)債權具有相對性,所以當出賣人一屋先後兩賣時,前後買賣契約皆為有效
(C)基於契約自由原則,當事人可以自由創設物權種類,不受限制
(D)債權給付之內容,以有財產價格者為限
4、A
有關人格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自由不得限制
(B)行為能力不得拋棄
(C)人格權具有專屬性
(D)當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
5、B
30 歲的甲患有精神疾病,並受監護宣告。某日,甲於精神狀況良好時,單獨到乙電信公司購買手機一支。試問甲乙間之買賣契約,其效力為何?
(A)有效
(B)無效
(C)得撤銷
(D)效力未定
6、D
甲誤認為好友所贈與之戒指,乃鍍金之假鑽戒,遂將該戒指以 5 百元之價格賣給乙,並已交付。甲事後得知此乃真金真鑽之戒指,且價值 5 萬元。有關此法律行為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甲乙間之買賣契約無效,但物權行為有效
(B)甲乙間之買賣契約有效,但物權行為無效
(C)甲乙間之買賣契約得撤銷,但物權行為無效
(D)甲乙間之買賣契約得撤銷,但物權行為有效
7、D
有關法律行為之標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約定以火星上岩石為贈與標的物,該契約有效
(B)甲乙約定故宮翠玉白菜為買賣標的物,該契約有效
(C)甲乙約定甲需於 1 日內完成環島健走行程,該契約有效
(D)甲乙婚前協議約定,婚後任一方若有出軌行為,必須支付對方新臺幣 100 萬元賠償費,該契約有效
8、A
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當其為法律行為時,下列何種行為無效?
(A)甲未得母之允許,於父死後 3 個月內,具狀向法院為拋棄其繼承權之意思表示
(B)甲以詐術佯稱自己已成年,向乙購買機車一輛
(C)甲未得父母之同意,擅自接收同學拋棄的筆電一台
(D)甲未得父母之同意,擅自至福利社購買鉛筆
9、B
甲告知乙,若乙願意出國比賽,不管有無得名次,即贈與乙 200 萬元。試問甲乙間之贈與契約的附款為何?
(A)期限
(B)條件
(C)負擔
(D)約款
10、A
甲於出國遊玩期間,適逢颱風來襲,甲家的大門因此破損,門戶洞開。鄰居乙擔心甲家遭遇盜賊,乃好心召來工匠為其修繕,支出 8 千元。試問乙得依下列何種法律關係向甲請求返還 8 千元?
(A)無因管理
(B)侵權行為
(C)不當得利
(D)債務不履行
11、B
有關契約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契約為事實行為的一種
(B)契約得因要約交錯之方式成立
(C)契約皆須以書面方式為之,方得以成立
(D)基於契約自由原則,醫生得拒絕醫治病情危急的情敵
12、D
依現行民法規定,有關違反法定要式規定之法律行為效力,下列何者應為無效?
(A)會員已交付首期會款,但未訂立會單
(B)不動產買賣之債權契約,未經書面公證
(C)不動產租賃契約期限約定 2 年,且未以書面簽訂
(D)人事保證契約未以書面簽訂
13、C
有關不當得利所應返還之客體,下列何者錯誤?
(A)原物所生之孳息
(B)受領之原物或原權利
(C)原物因受領人特殊能力導致之增值
(D)原物毀損後,受益時之價額
14、A
甲欲向乙租屋 3 年,雙方僅用通訊軟體 Line 互相協商,乙已於對話中允諾,但後來丙出更高租金,於是乙改將該屋出租給丙並交付之,後來丙得乙之同意將該屋再出租給丁,某日丁因大意未關爐火將該屋燒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可以向丁主張侵權行為責任
(B)甲可主張乙丙之租賃契約未以書面簽訂,因此無效
(C)丙可以向丁主張侵權行為責任
(D)甲可以向丙主張有優先締約權,因此乙丙之租賃契約對甲係屬無效
15、D
依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之說明,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純粹經濟上之損失亦屬於一種損害,與權利受損一樣,得依民法第 184 條第 1 項前段主張之
(B)債權亦屬於一種財產權,被侵害時,祗得依民法第 184 條第 1 項前段主張,而不得依同條項後段主張之
(C)我國侵權行為之保護客體僅限於權利,未及於利益
(D)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之利益,受害人亦得依侵權行為主張之
16、B
有關民法第 250 條規定之違約金類型有「損害賠償總額預定違約金」與「懲罰性違約金」兩種,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損害賠償總額預定違約金」,倘若債務人有債務不履行發生,惟債權人所受實際損害遠低於約定之額度時,債權人即不得請求此一違約金金額
(B)「懲罰性違約金」,只要債務人有債務不履行發生時,即便債權人未因此而受損害,債權人仍得請求此一違約金金額
(C)「損害賠償總額預定違約金」,債務人有債務不履行發生,導致債權人受損害時,債權人除此一違約金外,亦得請求其他損害賠償金額
(D)「懲罰性違約金」,債務人有債務不履行發生,導致債權人受損害時,債權人除此一違約金外,不得請求其他損害賠償金額
17、D
若買賣標的物為特定物時,買受人不得請求下列那一種物的瑕疵擔保之法定效果?
(A)減價
(B)解約
(C)損害賠償
(D)另行交付他物
18、A
甲將透天厝(不含基地)立約賣給乙後,尚未交付予乙前,即逢超級強烈颱風來襲,致透天厝完全倒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免給付價金予甲
(B)甲仍負有交屋之義務
(C)甲仍得請求乙支付價金
(D)乙得向甲主張侵權行為
19、D
有關贈與契約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贈與契約一旦成立後,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之
(B)贈與契約為要式契約,因此必須作成贈與契約書
(C)贈與屬於恩惠行為,故成立贈與契約無須受贈人之同意
(D)因贈與契約為無償契約,故原則上贈與人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20、A
依民法之規定,承租人因下列何種情形致失火而使租賃物毀損、滅失者,應對出租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A)重大過失
(B)不可抗力
(C)具體輕過失
(D)抽象輕過失
21、C
有關物權之優先性,在同一標的物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當所有權與定限物權併存時,所有權之效力依舊優先於定限物權
(B)當內容或性質相衝突之物權併存時,二者效力均等
(C)先成立用益物權,再設定擔保物權時,該擔保物權不得對抗該已成立之用益物權
(D)先成立擔保物權,再設定用益物權時,該擔保物權人無論如何皆可主張塗銷該用益物權
22、D
民法第 796 條規定,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房屋。假設甲僅有抽象輕過失,且乙知其越界未即提出異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將自己之㕑廁建於鄰地所有人乙之部分土地上,甲可以主張㕑廁亦屬於該條之「建築房屋」,不得拆除
(B)甲將房屋之全部建築在鄰地所有人乙之土地上,甲可以主張此符合「越界建築」之規定,不得拆除
(C)甲之立體停車場越界建築在鄰地所有人乙之土地上,則鄰地所有人乙,可以主張停車場並非是該條之「建築房屋」而請求拆除
(D)甲所建房屋整體之外,越界加建房屋,則鄰地所有人乙,可以請求拆除該加建之房屋
23、D
有關地上權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地上權乃為債權
(B)地上權人必須支付地租
(C)地上權之存續期間,有法定最長 20 年之限制
(D)地上權人原則上得將其權利讓與他人或設定抵押權
24、D
民法規定,區分地上權人得與其設定之土地上下有使用、收益權利之人,約定相互間使用收益之限制。其約定未經土地所有人同意者,於使用收益權消滅時,土地所有人不受該約定之拘束。此之「其設定之土地上下有使用、收益權利之人」不包含下列何種?
(A)普通地上權人
(B)不動產役權人
(C)農育權人
(D)典權人
25、C
以他人不動產供自己不動產通行、汲水、採光、眺望、電信或以其他特定便宜之用者,稱為:
(A)農育權
(B)抵押權
(C)不動產役權
(D)土地租賃權
26、D
有關抵押權之特性,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當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其抵押權不因該不動產之物權讓與而受影響
(B)抵押之不動產如經分割,其抵押權不因該不動產經分割或讓與一部而受影響
(C)以抵押權擔保之債權,其抵押權不因該債權經分割或讓與一部而受影響
(D)抵押權之獨立性在於其得由債權分離而為讓與,或為其他債權之擔保
27、A
有關抵押權之實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土地所有人於設定抵押權後,在抵押之土地上營造建築物者,抵押權人於必要時,得於強制執行程序中聲請法院將其建築物與土地併付拍賣,對於建築物之價金,無優先受清償之權
(B)以建築物設定抵押權者,於法院拍賣抵押物時,其抵押物存在所必要之權利得讓與者,應併付拍賣。但抵押權人對於該權利賣得之價金,有優先受清償之權
(C)設定抵押權時,土地及其土地上之建築物,同屬一人所有,而僅以土地為抵押者,於抵押物拍賣時,得聲請併付拍賣,就土地賣得之價金,有優先受清償之權
(D)設定抵押權時,土地及其土地上之建築物,同屬一人所有,而以土地及建築物為抵押者,如經拍賣,其土地與建築物之拍定人各異時,視為已有地上權之設定,其地租法院須逕以判決定之
28、D
乙將其所有汽車為甲設定動產質權,以為其對甲借款債務之擔保。該車並已交付甲之占有。下列那種情形,甲之動產質權並不消滅?
(A)丙仗義相助幫乙清償該債務
(B)甲將該車返還給乙
(C)甲喪失對該車之占有,於第 3 年始請求返還
(D)該車被盜後,隔年再讓與給善意第三人,甲對該第三人行使回復請求權時
29、C
有關惡意占有人與善意占有人,在損害賠償請求方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善意占有人就占有物之滅失或毀損,如係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所致者,對於回復請求人僅以滅失或毀損所受之利益為限,負賠償之責
(B)惡意占有人或無所有意思之占有人,就占有物之滅失或毀損,如係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所致者,對於回復請求人,負賠償之責
(C)善意占有人因保存占有物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得向回復請求人請求償還。但已就占有物取得孳息者,不得請求償還通常必要費用
(D)惡意占有人,因保存占有物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對於回復請求人,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償還
30、D
有關動產善意受讓要件之說明,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讓與人與受讓人須完成讓與動產之交付行為,此之交付不包含觀念交付
(B)受讓人出於善意且有抽象輕過失者,不受占有之保護
(C)讓與人必須是無權代理
(D)盜贓物為金錢時,被害人不得向善意占有人請求回復
31、A
下列何者違反近親禁婚範圍之規定?
(A)甲先收養丙男,再收養丁女,丙與丁之結婚
(B)甲有一子乙,再收養一女丙,之後乙育有一子丁,丙育有一女戊,丁與戊之結婚
(C)乙有一女丙,另外收養一女丁,戊有一子己,另外收養一子庚。未久,甲收養乙與戊,丙與己之結婚,丁與庚之結婚
(D)甲與前妻育有一子乙,丙與前夫育有一女丁,甲與丙後來結婚,未久,乙與丁欲結婚
32、A
下列何者非屬我國現行民法中所規定之約定財產制?
(A)統一財產制
(B)分別財產制
(C)一般共同財產制
(D)勞力所得共同財產制
33、C
有關夫妻財產制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依民法規定,夫妻除可以選擇分別財產制及共同財產制外,亦得基於契約自由原則,選擇其他分配方式
(B)夫妻選擇分別財產制,將來離婚時仍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適用
(C)夫妻選擇共同財產制後,可以再變更為分別財產制,互相轉換並無次數上的限制
(D)夫妻因未約定夫妻財產制而採用法定財產制時,將來就不得任意再變更
34、B
有關法定夫妻財產制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夫或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其財產
(B)夫妻就其婚前財產及婚後財產,互負報告之義務
(C)不論夫或妻之婚前財產或婚後財產,均屬夫或妻各自所有
(D)夫或妻之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視為婚後財產
35、B
下列何者屬於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標的財產?
(A)婚前財產
(B)婚後之薪資所得
(C)婚後因繼承所得之財產
(D)婚後所取得之慰撫金
36、C
隱瞞已婚之乙女與甲同居數年後,某日生下丙隨即離甲而去,甲獨力扶養丙,俟丙 19 歲生日,甲對丙告知其生母為乙,當日丙因思母心切隨即趕赴乙家要求相認,相認時刻被乙女丈夫丁撞見,一切東窗事發,乙丁大吵。過了 2 年後,上述相關人等決心為此事作一了結。試問此刻以下何人有資格提起婚生否認之訴?
(A)甲
(B)乙
(C)丙
(D)丁
37、B
依我國民法之規定,當胎兒為繼承人時,他繼承人如未保留胎兒之應繼分而分割遺產者,其分割行為之效力如何?
(A)有效
(B)無效
(C)得撤銷
(D)效力未定
38、D
甲乙為夫妻育有二女丙與丁,甲為傳香火認識已婚之戊女,同居一年後生下己男,甲把己接回家中同住將其養育成人,但丙與己相處極為不睦,丙亦曾對己口出穢言且被判刑確定,某日丙與己再起爭執,己一時失手將丙刺成重傷,丁見狀,起身亦把己刺成重傷,丁與己嗣後雙雙被判重刑確定,乙為此人倫悲劇在眾人前以不堪字眼侮辱甲,甲亦默默承受,但隔日即因傷心過度辭世。試問本案中,何人對甲無繼承權?
(A)乙
(B)丙
(C)丁
(D)己
39、D
有關拋棄繼承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向戶政機關為之
(B)得以言詞或書面為之
(C)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時起 3 個月內為之
(D)繼承之拋棄,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
40、D
下列那種情形,甲所立的遺囑為有效?
(A)甲 6 歲,經由其父母之代理而立之遺囑
(B)甲 15 歲,預立遺囑後,得其父母之追認
(C)甲 10 歲,但已得其父母之同意而立之遺囑
(D)甲 17 歲,未得其父母之允許或承認而立之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