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士考古題|土地登記實務|94年

地政士考古題

土地登記實務 94年

 

一、何謂共同擔保?於申請抵押權設定登記時,若抵押人與債務人不同,契約書及登記 申請書應由何人簽名或蓋章?設定契約書中「擔保權利總金額」欄,登記實務上應 如何填寫?試說明之。(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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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何謂土地合併?因土地合併申請複丈者,應具備那些條件?所有權人不同或設定有 他項權利者,申請合併複丈時應檢附那些文件?試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之規定說明 並列舉之。(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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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地權利於登記完畢後,登記機關應即發給申請人權利書狀,權利書狀之種類為何? 土地權利係共有者,權利書狀如何發給?同一所有權人於同一土地上有數個區分所 有建物時,其權利書狀又如何發給?何種情形下,經申請人於申請書記明免繕發權 利書狀者,登記機關得免發給權利書狀?試依土地登記規則規定說明之。(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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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別建物之意義為何?請列舉何種建物為特別建物?特別建物建號編列方式與一般 建物有何不同?試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規定說明之。(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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