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士考古題|民法概要|90年

地政士考古題

民法概要|90年

九十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消防設備人員、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第二次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試題

類科: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

科目:民法概要

 

一、何謂法定抵押權?法定地上權?試舉例說明之。(二十五分)

 

二、何謂限定繼承?拋棄繼承?試舉例說明之。(二十五分)

 

三、何謂孳息?何人有收取孳息之權利?試分別說明之。(二十五分)

 

四、甲、乙、丙三人共負一連帶債務,各人之分擔部分均等。試問:

(一)若由甲一人全部清償,則甲對乙、丙二人得主張何種權利?(十二分)

(二)其中若丙不能償還其分擔數額時,甲得為如何之請求?(十三分)

 

九十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律師、會計師、建築師、技師、社會工作師、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檢覈筆試試題

類 科: 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

科 目: 民法概要

 

一、某甲向乙購買房屋乙棟,價金五百萬元,約定分五期支付,俟全部清償後,始取得該房屋之所有權。甲於簽約後,已支付二期價金,試問:(二十五分)

(一)甲與乙間之法律關係為何?

(二)該房屋被丙不慎焚毀,則甲、乙對丙得主張何種權利?

(三)若乙將房屋出售於丁,並移轉登記完畢,則甲對乙、丁得主張何種權利?

 

二、甲在乙土地上建築房屋,經若干年後,試問:(二十五分)

(一)甲主張時效取得地上權之要件為何?

(二)乙得否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三)若該房屋係違章建築,則得否主張時效取得地上權?

 

三、何謂契約之解除?契約解除與撤銷有何不同?試申述之。(二十五分)

 

四、父母以其未成年子女之名義承擔債務,及以其未成年子女之財產提供擔保,其行為是否對其未成年子女生效?試申述之。(二十五分)

 

 

九十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律師、會計師、建築師、技師、社會工作師、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檢覈筆試試題

類 科: 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

科 目: 民法概要

 

一、某甲因債務累累,唯恐債權人查封拍賣其財產,乃與乙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將其所有之土地虛偽轉讓予乙,並辦理登記。後來,乙自己亦債務纏身,在未經甲同意的情況下,將該筆土地出賣予善意的丙,並移轉所有權。請問乙丙之間的土地所有權移轉是否有效?試說明之。(二十五分)

 

二、何謂分別共有?分別共有人在未得到他共有人同意之前,是否有權為下列之行?請分別解釋之。(二十五分)

(一)改良共有物

(二)處分其應有部分

(三)讓與共有物之所有權

 

三、某甲為會首,因經商失敗而逃匿,致使合會無法繼續進行。請問在此情況之下,某甲及已得標會員對於其他未得標之會員,必須負擔何種義務?(二十五分)

 

四、甲乙為夫妻,育有丙、丁、戊三子。甲去世時,配偶乙仍然健在,但是丙卻於甲去世前即已死亡,並遺有配偶己及庚、辛二子。請問:甲死亡時,其繼承人之應繼分各為何?請解釋之。(二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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