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士考古題|土地登記實務|111年

地政士考古題

 

土地登記實務|111年

一、辦理土地登記完畢後,在那些情況下,登記之錯誤或遺漏,可由登記機 關逕行更正?另請詳述其與辦理土地複丈過程,登記機關可逕行辦理更 正之情況有何差異?(25 分) 
相關法條:

 

二、甲占有乙所有土地之一部分,申請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在申請登記過 程中,依規定應經由何種程序確認其位置與計算面積?因普通地上權與 區分地上權有異,請分別依規定說明其範圍位置如何測繪。(25 分) 
相關法條:

 

三、所有權人甲擁有一筆土地及其上建物,由法院囑託登記機關辦理該土地 與建物查封登記,但辦理時,發現其已將土地所有權移轉予乙,請說明 登記機關應如何處理?另該土地上之建物,尚未完成建物所有權第一次 登記,則登記機關又應如何處理?(25 分) 
相關法條:

 

四、有一區分所有權建物,其於民國 102 年 11 月 1 日完工且領有使用執照, 其在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前,在提出何種證件下,毋須申請建物 測量?此證件應記明那些事項?另此區分所有權建物之「共有部分」如 何界定?而此「共有部分」又如何登記?(25 分)
相關法條: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