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士考古題|土地法規|95年

地政士考古題

土地法規 95年

 

一、土地法第 10 條第 1 項規定:「中華民國領域內之土地⋯⋯,其經人民依法取得所 有權者,為私有土地。」一般教學上,將此一法條所定私有土地所有權之取得,分 為原始取得與繼受取得二種。試申述其原始取得之原因。(25 分) 

相關法條:

 

二、試依平均地權條例之規定,說明那些地區得辦理市地重劃?市地重劃所需之費用及 公共設施如何負擔?重劃後之土地如何分配?(25 分) 
相關法條:

 

三、試依土地徵收條例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申述申請殘餘土地一併徵收之要件及其相 關行政程序。(25 分) 
相關法條:

 

四、試依地政士法之規定,說明地政士如何取得開業執照?執照之效期?效期屆滿後如 何重行申請?何種情況下不能發給開業執照?(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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