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士考古題|民法概要|98年

地政士考古題

民法概要98年

 

一、何謂法律行為之絕對無效與相對無效?試舉例說明之。並請依信託法規定,說明在 那些情形下信託行為無效?(25 分) 

相關法條:

 

二、甲出售房屋一棟於乙,請就:(一) 因可歸責於甲之事由致給付不能,(二) 因可歸責於乙 之事由致給付不能,(三) 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給付不能等三種情形,分別說明其法律效果。(25 分) 
相關法條: 

 

三、試述抵押權標的物之範圍。設甲向乙貸款新台幣 200 萬元,以其二層樓房一棟設定 抵押權給乙作擔保。嗣後,甲在樓頂增建三樓,該增建之三樓部分是否為抵押權效力 之所及?請就民法物權編新修正條文之相關規定說明之。(25 分) 
相關法條: 

 

四、甲男與乙女同居,生子丙後始結婚,結婚後又生一子丁。丙、丁均已成年,丙與戊女 結婚生下 A 男,丁未婚。甲因丙之結婚曾贈與新台幣(以下同)60 萬元,為 A 男 之出生曾贈送 15 萬元禮物,為丁之營業曾贈送 30 萬元之設備。甲死亡,留下財產 300 萬元時,應由何人繼承?各繼承若干?(25 分
相關法條: )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