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士考古題|土地登記實務|103年

地政士考古題

土地登記實務103年

 

一、土地權利登記完畢後,登記機關本應發給申請人權利書狀。但在何種情形下,經申請 人之申請,登記機關得免繕發權利書狀?其立法意旨為何?請分別說明之。(25 分) 

相關法條:

 

二、茲有甲公司為回饋社會,擬將該公司所有建地一筆捐贈與財團法人正義慈善基金 會。假如你是代理申辦之地政士,請問甲公司應先完成何種手續?又於向登記機關 申請登記時,因本案贈與人和受贈人均非自然人,登記時有何特別規定?應檢附那 些證明文件?請依土地登記法規及實務上規定說明之。(25 分)
相關法條: 

 

三、土地複丈如發現錯誤者,應報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辦理更正, 但有何種情形得由登記機關逕行辦理更正?其應如何界定?(25 分)
相關法條: 

 

四、於實施建築管理地區,依法建造完成之建物,其建物第一次測量,得依使用執照竣 工平面圖轉繪建物平面圖及位置圖,請問有關轉繪之規定為何?得為轉繪人之專業 人員有那些?(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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