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士考古題|土地法規|103年

地政士考古題

土地法規103年

 

一、依土地法第 1 編第 3 章地權限制之規定,某些土地不得為私有,茲請問該等土地如 已成為私有者,權責機關應如何處理?又此項規定之立法本旨為何?試就有關規定 分別說明之。(25 分) 

相關法條:

 

二、土地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為實施平均地權基本國策的重要基礎,試問依相關 規定,主管機關在辦理此項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時,應遵循那些作業程序始為 適法?請詳述之。(25 分) 
相關法條:

 

三、就土地徵收作業程序言,為釐清土地權利之歸屬,方便土地徵收公告通知及補償作 業,必須配合徵收作業規劃,確定被徵收人。試依土地徵收條例之規定,述明如何 確定被徵收人?應以何時及何項資料為準?(25 分) 
相關法條:

 

四、依地政士法之規定,地政士符合相關規定固得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為 簽證人登記,以便執行簽證業務,但並非毫無資格限制。茲請問地政士有那些情 形,依法不得申請簽證人登記?試詳述之。(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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