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士考古題|土地稅法|104年

地政士考古題

土地稅法104年

 

一、某甲將下列土地及房屋(資料如下)於民國 104 年 5 月 15 日贈與朋友乙,請問其 應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契稅及贈與稅各為若干?(25 分) 

贈與之土地及房屋資料如下: 
(一) 土地 土地取得日期:民國 80 年 3 月 8 日;面積:200 平方公尺; 前次移轉現值:10,000 元/平方公尺;贈與時公告土地現值:30,000 元/平方公尺 物價指數:150;改良土地費用:300,000 元 
(二) 房屋 建物面積:100 平方公尺;標準價格:800,000 元

相關法條:

 

二、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及房屋稅之稅基各為何?其又如何核定或計算?試分別依土地 稅法及房屋稅條例之規定說明之。(25 分) 
相關法條:

 

三、房屋稅之稅率為何?在那些情形下,私有房屋之房屋稅減半徵收?試分別依房屋稅 條例之規定說明之。(25 分) 
相關法條:

 

四、工程受益費之徵收原因、工程實際所需費用及納稅義務人各為何?試分別依工程受 益費徵收條例之規定說明之。(25 分)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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