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士考古題|民法概要|88年

地政士考古題

民法概要|88年

八十八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律師、會計師、建築師、技師、社會工作師、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檢覈筆試試題

類 科: 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

科 目: 民法概要

 

一、法律行為之「無效」、「效力未定」、「撤銷」各有何不同?並分析下列各法律行為之效力:(二十五分)

(一)十八歲之甲偽造其父之同意函,與房東乙訂立一年之房屋租賃契約。

(二)十九歲之丙未經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將其名下之土地贈與於丁。

(三)戊遇金光黨,將其銀行存款新台幣五十萬元提領交予己換得泡麵一箱。

(四)家境清寒之庚自願與辛訂立願終身為奴之契約。

 

二、何謂雙務契約?雙務契約特有之效力「同時履行抗辯」、「危險負擔」各何所指?並各舉一例以明之?(二十五分)

 

三、甲於民國八十五年十月底,因經商需要向乙借款新台幣六百萬元,並以其自有價值一千萬元之一棟房屋及其基地設定抵押權予乙以為擔保。約定除利息按月支付外,本金以三年為期,期滿一次歸還。不意該屋於此次九二一地震中震毀,則甲、乙二人間之法律關係究竟成為如何?倘當時甲係將該房地以六百萬元之典價出典於乙,則如今二人間之法律關係又會有何不同?(二十五分)

 

四、繼承法上所規定之歸扣與扣滅有何不同?(二十五分)

 

 

八十八年特種考試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考試試題

科 目: 民法概要

 

一、何種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如何與建設公司訂立不動產買賣契約?限制行為能力人自己與建設公司所訂立之不動產買賣契約,效力如何?。(二十五分)

 

二、某參加校園幫派之國中生甲於某次械鬥中將乙砍成重傷。問乙可向何人提出何種請求?試就現行法之規定、其缺失及其修正方向加以說明。(二十五分)

 

三、何謂時效取得?我國民法對於時效取得之規定如何?又地上權可否因時效取得?請併同釋明之。(二十五分)

 

四、何謂血親?何謂姻親?血親、姻親之親等如何計算?(二十五分)

 

 

八十八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律師、會計師、建築師、技師、社會工作師、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檢覈筆試試題

類 科: 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

科 目: 民法概要

 

一、(一)甲恐嚇乙交付金錶一只,轉售與不知情之丙,嗣乙撤銷被甲恐嚇之意思表示,向丙請求返還該只金錶。問丙有無理由予以拒絕?(十分)

(二)甲將其所有房屋一幢,設定抵押權與乙後,又將該幢房屋以不定期限出租與丙,丙又將該承租權設定抵押權與丁。問丙、丁二人是否依法分別取得承租權與抵押權?乙依法如何實行其抵押權?試分別說明之。(十五分)

 

二、解釋左列名詞:

(一)隱私權(六分)

(二)相對無效(六分)

(三)不要因行為(六分)

(四)自然計算法(七分)

 

三、乙於民國八十七年三月間向甲借新台幣二十萬元,約定以二年為期,最近甲發現乙又向多位朋友調借鉅額資金,乃要求乙將其自住之房屋設定抵押權於己,此情為其他債權人中之一人丙知悉,乃訴請法院撤銷是項抵押權設定行為,並未塗銷登記,其請求是否有理?(二十五分)

 

四、抵押權與典權均以不動產為標的,二者有何不同?(二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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